垫付医疗费一天到账,伤者送锦旗点赞
垫付医疗费一天到账,伤者送锦旗点赞。近日,一名交通事故伤者将印有“鼎力相助情似海、无私救助恩如山”的锦旗送到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罗甸受理点,感谢救助基金的迅速救助。
2020年1月23日,郭某某在罗甸县边阳镇被无号牌摩托车撞伤后送至罗甸县中医医院住院治疗,随着治疗的推进,肇事者和家属均无力继续支付医疗费,治疗陷入困境。家属在得知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后,2月4日向救助基金罗甸受理点提出基金垫付申请。因当时正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按照疫情期间工作预案积极联系医疗机构,并依托系统优势,采用远程线上化办公方式进行加急处理。2月5日,25000元医疗费便垫付到伤者治疗的医院。目前,伤者已治愈出院。
2017年11月1日,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正式启动。它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有关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目前,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和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三类情况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可提出垫付申请。
截止2020年3月31日,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已累计为全省1370符合条件的受害人垫付救助款项5956.74万元,及时保障受害人生命健康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作为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全省各县(区)支公司均可受理救助基金垫付申请,为符合条件的受害人及时垫付救助费用。此外,该公司还开通了95518-2服务专线提供7×24小时救助基金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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